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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牌照那些事之详解30家监管机构(二)

2021-04-19 10:03:52 admin
  上篇文章介绍了10家监管机构,特别是最具有权威性的英国FCA、澳大利亚ASIC 以及越来越受追捧的塞浦路斯CYSEC,他们的监管含金量都不容小觑。
  今天继续介绍10家监管机构

  上篇文章介绍了10家监管机构,特别是最具有权威性的英国FCA、澳大利亚ASIC 以及越来越受追捧的塞浦路斯CYSEC,他们的监管含金量都不容小觑。

  今天继续介绍10家监管机构,特别是对于刚刚起步的外汇交易商,顶级监管是真的有心无力,其他实惠的外汇监管机构也就成为了他们心中的首选,但是即使是实惠型的,有些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还是不错的。

  英属维尔京群岛FSC: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British Virgin Islands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英属维尔京群岛是英联邦成员国之一,由于国际商业公司法例简易明确,容易履行,因此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深受国际社会欢迎。而作为加勒比地区的金融中心之一,英属维尔京群岛也尤其受到金融服务业企业的欢迎。

  FSC负责向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授权和许可,同时监督受监管的金融服务活动,以保护公众远离违法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人或公司。本机构也负责在本区域所有公司以及有限合作企业的商标注册。其主要的职能是监管BVI境内所有金融服务。依据BVI法律,监管所有在BVI内经营、或者在BVI注册成立的的金融服务活动。这些服务包括保险、银行、受托业务、企业管理、共同基金业务、公司注册、有限合伙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等。

  瑞士FINMA: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Swiss Financial Markets Supervisory Authority)

  瑞士FINMA依据《瑞士金融监管局联邦法案》,于2007年6月22日正式成立。是拥有独立法人的独立机构,其总部设于瑞士首都伯尔尼。

  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效命于瑞士议会,从机构上、功能上和财务上独立于瑞士的联邦中央政府和联邦财政部。该机构整合了联邦私人保险管理办公室(FOPI)、瑞士联邦银行业委员会(SFBC)以及瑞士反洗钱控制委员先前的职能,全面负责对瑞士所有的金融监管。包括:监管瑞士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商以及其他各类金融中介(其中包括外汇交易商)

  瑞士的外汇交易商必须取得银行业从业资质。瑞士监管当局对此规定了细则。瑞士交易商的最低净资本不得低于900万美元,现有的瑞士交易商中,只有十几家公司符合要求。

  塞舌尔FSA:塞舌尔非银行金融服务监管局

  塞舌尔FSA是塞舌尔非银行金融服务监管局,根据《金融服务管理法案2013》成立。FSA负责塞舌尔的金融牌照许可、金融服务监管、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国际商务公司、基金会、有限合作公司、国际信托机构在塞舌尔的注册事宜。

  开曼群岛CIMA: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 CIMA是开曼群岛金融监管机构。英属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自1999年成立以来,已经运营了近20年,是英属开曼群岛的主要金融服务监管机构。CIMA负责银行、金融服务企业、合作营建社区、信托机构、保险公司管理、公司服务、投资基金及证券服务行业的注册、许可及监督。

  马耳他MFSA:马耳他金融服务局

  马耳他金融服务局(MFSA)是马耳他唯一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MFSA于2002年7月23日成立,以接管此前马耳他中央银行、马耳他证券交易所和马耳他金融服务中心的监督功能。MFSA是一个完全自主的公共机构,每年向议会报告。其所管理的金融服务业涵盖所有的金融活动,包括信贷机构、金融和电子货币机构、证券及投资服务公司、受监管市场、保险公司、养老金方案和受托人。

  MFSA还管理公司的注册及上市、金融服务业消费者保护等。MFSA是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IOPA)和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的成员,也是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和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成员,并签署了与上述机构其他成员的多边谅解备忘录。

  MFSA同时监管外汇和二元期权经纪商。MFSA的2类牌照允许所有投资服务,并且允许持有客户资金,但是不允许持牌公司进行对冲;能对冲账户的牌照成为3类牌照。另外,MFSA的1类牌照分为两种,1类牌照允许进行经纪活动,但是不可持有客户资金。

  阿联酋DFSA: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uBai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是迪拜金融中心独立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位于阿联酋迪拜的一个金融自由区。DFSA的监管授权包括资产管理、银行和信贷服务,证券、集体投资基金、托管和信托服务,商品期货交易、伊斯兰金融、保险、国际股票交易所和国际商品衍生品交易所。

  除了监管金融和辅助服务外,作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简称DIFC)唯一独立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DFSA还负责监督和执行适用于DIFC的反洗钱(AML)和反恐怖融资(CTF)要求。DFSA还接受了DIFC公司注册处(RoC)授权,调查涉及DIFC公司法和重大违法行为的DIFC公司和合伙企业的事务,并向注册服务商提供执行补救措施。

  巴哈马SCB:巴哈马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of The Bahamas)

  SCB是巴哈马国家重要金融监管机构,近年来其监管权威性被全球市场和投资者高度认可,备受业内瞩目和追捧。其重要职能就是对基金、证券等金融服务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管,并负责制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市场在公平、健康、有序的环境下运行。

  德国BAFIN: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Federal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BaFin)

  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在2002年5月1日成立,它是一家监管德国所有金融市场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它受到德国联邦财政部监督。它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总部位于波恩和法兰克福。

  相较于其他监管机构,德国BAFIN显得尤其陌生。2002年4月22日,随着德国的金融服务与整合法案通过,BaFin之后于2002年5月成立,而该法案的主要目的就是建立一个功能完整的覆盖整个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这也标志着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有一次重大变化。

  日本FSA:日本金融服务局(Japan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

  日本FSA于1998年在日本东京设立,是负责整个日本金融体系以及金融行业监管的机构。其主要负责的行业包括证券、保险、银行以及金融衍生品等。2005年,日本金融厅开始对外汇保证金市场进行严格管制,日本外汇保证金市场进入新纪元。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众多知名财力雄厚的外汇交易商都持有日本FSA这块牌照,作为全球最大的外汇交易中心之一,日本金融厅的牌照也是著名的严格监管机构之一。

  法国BDF:法国审慎监督管理局(ACPR)

  法国金融机构(Autorite des Marches Financiers AMF)和审慎监管管理局(Autorite de Controle Prudentiel et de R额solution ACPR)是法国的主要金融监管机构,AMF作为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金融市场和投资公司。

  法国审慎监督管理局(ACPR)负责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并保护客户,保险单持有人,成员和其所监管人员的受益人。它具体负责签发法律和法规中规定的许可和授权,监督对保护客户的规则的合规情况,无论这些规则是否源自法律和法规,还是应专业协会的要求批准的行为准则,或是由管理局所观察或建议的行业最佳实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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